法律分析:
建议先协商解决,然后看一下合同,当时约定的具体车位的情况是否属实。如果属实的,以合同约定为准,但是车位明显不符合普通车辆尺寸的,则可以有理由要求更换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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